2021年度燃氣采暖熱水爐企業標準“領跑者”榜單正式公布
發表于: 來自:廣東省燃氣采暖熱水爐商會
廣東省燃氣采暖熱水爐作為2021年度燃氣采暖熱水爐企業標準“領跑者”第三方評估機構,嚴格按照評估程序,有序開展了本年度領跑者評估工作。
近日,經專家復審、提交資料、中標院審核等環節,2021年燃氣采暖熱水爐企業標準“領跑者”上榜企業名單正式公布。本年度共有13家企業,14項企業標準入圍。以下為具體榜單,排名不分先后。

1.如何進行企業標準領跑者認定?
由企業標準“領跑者”工作機構中國標準化研究院通過廣泛征集評估方案和評估機構,并組織專家評審和公示確定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機構按照程序要求,依據評估方案確定的核心指標和評估方法,基于在規定時限前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聲明公開的企業標準數據,開展企業標準水平評估,按照核心指標高于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的原則形成各類產品單指標排行榜,采用加權評分法或星級評價法等方法綜合評估產生年度企業標準“領跑者”入圍名單,在獲得入圍企業承諾書、檢測報告并核查是否存在誠信記錄、質量抽檢記錄及環保違法記錄后,確定企業標準“領跑者”公示名單,公示期間無異議的進入年度企業標準“領跑者”名單。
2.涉及企業生產工藝流程、技術商業機密等內容是否必須公開?
不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執行自行制定的企業標準的,還應當公開產品、服務的功能指標和產品的性能指標”。公開哪些“功能指標”和“性能指標”企業可自主決定,也可以參考已經發布的“領跑者”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定企業標準。工藝流程、核心技術、商業機密等內容企業不需要公開。
3.每個領跑者名單入圍企業數量是否有限定?
沒有限定。不同行業的企業數量和標準化基礎有很大差別,原則上可以按行業前5%~10%的企業作為“領跑者”名單的入圍數量。
4.領跑者榜單入圍企業提供的檢測報告必須為本年的報告嗎?檢測報告由哪里出具?
只要是在有效期內的合規的檢測報告,且由符合相應實驗室資質要求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即可。評估機構不得借領跑者評估,以任何形式強制要求企業進行不必要的檢測與認證。工作機構一經發現,將立即取消該機構“領跑者評估機構”資格,并在企業標準“領跑者”管理信息平臺予以公示。
5.成為領跑者,企業在行業內有什么優勢?
隨著領跑者制度推廣深入,截至目前有二十余省市出臺了針對領跑者企業和評估機構的獎勵政策。同時,企業標準領跑者工作機構聯合平臺型企業、機構、協會等在電商平臺開設領跑者產品銷售專區,引入市場化機制,助力標準“領跑者”企業的品牌打造。工作機構也將為標準“領跑者”企業創造參與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制定的渠道與機會。
6.企業標準“領跑者”相關資料如何獲取?
可在“領跑者”管理信息平臺上獲取有關視頻和文件,機構和企業注冊后登錄用戶界面后可查詢并觀看。
7.企業標準編號中的企業代號一定是四位數字嗎?
不一定。根據《企業標準化管理辦法》,企業標準編號應以“Q/”打頭。近期部分企業反映上海市企業標準編號為Q31/……。工作機構經過與上海質監局聯系,發現2019年上海市發布的修訂版《上海市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管理辦法》對上海市企業標準編號要求為Q/31…。上海企業應依據修訂后的管理辦法修改有問題的企標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