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市發布《2024-2025年咸陽市采暖季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政策》
12月18日,咸陽市舉行《2024-2025年咸陽市采暖季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政策》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宣布了針對2024-2025年采暖季的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政策。此次政策的發布旨在通過煤改電、煤改氣、煤改生物質顆粒“三類方式”,以及“熱源側”清潔能源和“用戶側”能效提升“兩個改造”的協同推進,改善冬季空氣質量,標志著咸陽市在清潔取暖領域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結合實際,咸陽市制定印發了《關于明確2024-2025年采暖季冬季清潔取暖運行補貼相關政策的通知》,納入關中地區散煤治理平臺的2024-2025年采暖季錄入生效農村地區居民用戶共825212戶。同時,要求各縣市區可根據農村居民戶實際用電、用氣情況細化確定補貼范圍,對于符合補貼發放的用戶采取據實發放方式予以補貼。不再區分改造戶、自改戶、常住戶、非常住戶、低用電量戶、穩定運行戶等類型。
在補貼標準方面,參照《咸陽市2023-2027年采暖季清潔取暖運行補貼工作方案》執行。補貼標準600元/戶/采暖季,每戶根據不同取暖方式只能享受一種清潔取暖方式運行補貼。中央和省級財政承擔240元/戶/采暖季,市級財政承擔180元/戶/采暖季,各縣市區財政承擔不低于180元/戶/采暖季,也可結合各自財力情況和運行情況適度提高補貼標準。
補貼方式按照“先補后用、到期收回、補量不補錢”的原則,“煤改電”補貼戶,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由電力部門按月代發運行補貼;“煤改氣”補貼戶,采暖季前由相關縣市區根據上年采暖季用氣量撥付,采暖季后據實結算。“煤改生物質顆粒”補貼戶,由相關縣市區按照集采協議提前(不少于兩個月)完成生物質專用顆粒燃料采購,采暖季前發放到戶。對不具備采暖季前發放補貼的,采暖季結束后按標準據實結算。
為保障政策的有效實施,市級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將加強采暖季用能監測調度和研判分析,協調對接電力部門、燃氣企業按照要求按時發放補貼資金,做好應急供暖物資儲備,切實保障用電、用氣、生物質專用顆粒燃料穩定供應。在具備條件的村鎮設立應急供暖集中安置點,組織開展應急演練,確保廣大群眾溫暖安全過冬。此外,各縣市區持續加大清潔取暖政策和用電用氣安全宣傳力度,設立政策咨詢熱線電話,及時解答解決群眾訴求。通過開展進村入戶行動、張貼清潔取暖明白卡、簽訂散煤禁燃承諾書等形式,引導群眾安心用、放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