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因地制宜發展電供熱,優先選擇電熱泵供熱方式
近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發布《天津市供熱專項規劃》。
規劃期限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規劃至2025年,遠期規劃至2035年。
《規劃》存在問題部分提到:我市目前燃氣鍋爐供熱占比較高,受燃氣價格上漲等因素影響,供熱成本增加。熱電聯產的供熱潛力有待進一步挖掘。可再生能源供熱比例偏低,不滿足“雙碳”要求。
《規劃》第五章:熱源規劃中提到
第十五條 可再生能源及其他清潔能源
1.地熱能
統籌發展和安全,按照安全高效、科學嚴謹、梯級利用的原則,審慎穩妥推進開發中深層地熱供熱。有條件的地區,地熱資源應與其他熱源聯網應用。鼓勵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科學合理開發利用淺層地熱能,以集中能源站的形式,滿足供熱需求。
2.水熱能
位于污水處理廠、主要污水泵站或污水主干線經濟半徑范圍內的區域,應充分利用污水余熱供熱。對水體資源和環境進行評價并辦理許可的前提下,可采用水源熱泵形式作為示范性應用。
3.生物質能
位于垃圾處理廠經濟半徑范圍內的建設區域,應充分利用垃圾焚燒供熱。
4.空氣能
空氣源熱泵集中布置的熱源規模不宜過大,避免產生局部“冷島”效應,并應符合安全防護等要求。
5.太陽能
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增加太陽能供熱系統的規模,且宜采用分戶供熱。
6.工業余熱
工業余熱的熱源應考慮產業結構調整及生產工業的可持續性和穩定性。工業余熱的利用應圍繞天津市大型數據中心和重要鋼鐵石化冶金行業。工業生產與供熱需求無法同步時,供熱系統應根據工業生產情況配備蓄熱設備或備用補充熱源。
7.電供熱
因地制宜發展以電為能源的供熱方式,近期優先選擇電熱泵供熱方式,遠期結合儲能與電供暖技術發展,鼓勵示范使用。
8.供熱能力預測
至規劃期末,可再生能源及其他清潔能源供熱能力預計達到總供熱面積的20%左右。
《規劃》第九章:城市供熱低碳轉型中提到:開展工業余熱供熱資源調查,對具備工業余熱供熱能力的工業企業,鼓勵其采用余熱余壓利用等技術進行對外供暖。大力發展熱泵、蓄熱及中低溫余熱利用技術,進一步提升余熱利用效率和范圍。推廣采用新技術手段回收工業余熱,并以合理的方式供給城鎮熱用戶,提高工業生產企業的能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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