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電價調整!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發表于: 來自:互聯網
近日,國網山東電力微信公眾號發布山東電價調整,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的消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降低山東電網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兩部制)銷售電價和輸配電價,并對峰谷分時電價時段進行了優化。



變化一 電價下降
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兩部制電價的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的客戶,電壓等級1-10千伏,每千瓦時降低1.1分;35-110千伏以下,每千瓦時降低1.5分;110-220千伏以下,每千瓦時降低1.6分;220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時降低3分。


Q:此次降價哪些客戶能得到優惠?
A:受電變壓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執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兩部制)電價的客戶。
Q:此次降價將為山東客戶帶來多少福利?
A:此次降價預計一年能為全省大工業用電客戶節省電費數十億元!
變化二 分時調整
12:00-13:00由平段電價調整為低谷電價
11:00-11:30由峰段電價調整為平段電價
14:30-16:00由平段電價調整為峰段電價
6-8月實施的尖峰電價時段
由10:30-11:30調整為10:00-11:00
其他時段不做調整

Q:峰谷分時電價時段調整客戶有什么好處?
A:通過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客戶可主動通過調整生產班次等方式,及時優化用電安排,合理錯峰避峰,節約用電成本。

Q:峰谷分時電價時段調整何時執行?
A:調整后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原則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對需現場調整表計時段的電力用戶,我們將統籌安排,做到調整一批、落實一批(自調整次月執行新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全部現場調整工作將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其他相關政策:
2020年6月29日,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延長階段性降低工商業用電價格政策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0〕825號)規定,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對執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且不屬于高耗能行業的電力用戶(含非高耗能行業市場交易用戶)計收電費時,統一延續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最新電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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